监管四科关于在全市金属冶炼企业开展“互助互查共同提升”活动的通知 |
各冶金有色行业相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全市金属冶炼企业的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结合我市实际,市安监局监管四科决定在全市金属冶炼企业开展“互助互查共同提升”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金属冶炼企业间开展“互助互查”,借助经验交流、查摆问题等形式,促进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学习交流,实现管理水平和能力“共同提升”,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方式 (一)各有关金属冶炼企业要确定1名业务骨干,参加组成检查组,每检查组不少于4人。为便于管理,每4家企业分为一检查组,市安监局确定每组的组长单位和组长,组长单位负责协调指导具体工作开展,各检查组采取组团外出检查的方式(分组情况见附件1)。各组组长配合市安监局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召开一次动员会。市安监局将组织召开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动员会,组织各企业间互动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对此次检查活动予以部署安排。企业参加人员:有关企业分管安全副总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2.检查组内部互助活动。组长单位要负责帮助本组单位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交流会、现场检查、管理资料指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的与组长联系、沟通,主动要求学习、提升。 3.举行一次安全知识测试。检查组要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进行一次现场安全知识测试,必要时通知市安监局监管四科协助完成。测试内容由市安监局统一命题(主要内容:测试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对相关知识的运用情况、隐患排查知识掌握情况),测评结果报送市安监局。 4.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检查组各成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隐患大排查,对照《济源市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见附件2)中内容开展工作,要突出管理模板运用情况、风险管控开展情况及生产现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被检查企业要做好配合,对检查组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同时书面报告检查组,由检查组在企业整改完成并汇总后报送市安监局监管四科。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6日-11月22日。每个检查组进驻企业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安排由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协商,并经检查组组长同意后确定并将具体行程报告市安监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珍惜这次交流提高的机会,亲自布置,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抽调精干人员担任检查组成员并做好外来检查组的配合工作,确保此项任务顺利开展。 (二)各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切实做好此次互助互查工作,检查完成后各检查组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安监局。 (三)各企业对检查组查摆出的问题要及时跟进,明确整改时间和要求,予以监督落实,整改完成时限为自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整改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将结果报送至市安监局监管四科。市安监局安监四科将组织抽查组,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抽查。 (四)市安监局监管四科将对此次“互助互查共同提升”活动的考试情况及隐患排查、整改结果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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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全市金属冶炼企业“互助互查共同提升”活动分组情况表.doc 2.济源市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doc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1 “互助互查共同提升”活动分组情况表
检查安排:第一组检查第二组,第二组检查第三组,第三组检查第四组,第四组检查第五组,第五组检查第一组。
附件2 济源市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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