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年度报表的通知

时间:2017-12-31 | 热度: | 来源:

关于报送2017年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年度报表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本单位上年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的规定,鉴于省局要求尽快报送的要求,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尽快将涉及易制毒备案的信息上报。

    要求: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附表:附后。

 


附件:

版权所有@济源市安全生产网
主办: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电话:0391--6633041 | 邮编:459000 | 信箱:jyaqyj@163.com
技术支持:煜智网络@建议IE8以上浏览器查看 | 豫ICP备10201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