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
济安纪〔2017〕12号
各党支部,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近日,中央、省、市纪委先后就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提出明确要求。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正“四风”,防止节日期间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新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明换届纪律,坚决杜绝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严格遵守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等规定。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索要或接受企业及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严禁参加由企业及服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对象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严禁指使监管和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严禁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安排宴请、住宿等。严禁让企业及服务对象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严格执行政治和组织纪律规定。认真执行外出报备规定,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及时报备。严禁乱评乱议,聚会聚餐、茶余饭后,不能乱评乱议,口无遮拦,信口开河,也不能在微信微博等随意发表不当议论及视频。提倡俭朴之风,节日返乡,不虚荣,不张扬,不开豪车,不吸名烟,不穿戴奢侈品。
四、分管领导、各支部,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纪律意识,加强对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明纪律、严格要求,严防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五、局纪检组将按市纪委要求建立“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密切关注单位元旦、春节前后作风问题情况,发现“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它重要情况的,第一时间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市纪委将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巡回督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典型问题。
市安监局纪检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