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开通报曝光四风典型问题概述
盘点2015年河南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的查处通报情况,因为一顿饭、一次红白喜事、一些土特产等“小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被点名道姓曝光的可不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这种执纪理念日渐深入人心。据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讲,“贪腐分子都是从破纪开始,逐步发展到破法的”去年省纪委分23次公开曝光典型问题103起,市县两级纪委共发通报1082期,通报问题2468起。记者在省纪委微信公众号“清风中原”上看到,每周都会通报两期数十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同时,几乎每期都有“反腐一线”栏目,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重锤敲击,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持续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2016年1月份河南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1起 处理775人在查处的各类问题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最为突出,处理252人,占本月处分人数的34.42%;居第二位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处分115人,占17.1%;居第三位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处分105人,占15.6%。其他还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国内旅游、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
典型案例通报
省纪委官方微信“清风中原”发布消息,河南省多地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违纪问题,并对违纪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自我约束。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直查快办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核查、限时办结,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一、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1.洛阳市纪委的通报显示,2015年9月23日下午下班后,马留芝违规将洛龙区司法局执法车辆停放在其居住小区。2015年9月24日上午8时左右,马留芝使用用于个人事务,被群众拍照举报至网络,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2015年10月14日,洛龙区纪委给予马留芝党内警告处分。
2.潢川县房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唐建勇公车私用问题
潢川县房管中心交易所测绘队人员唐建勇在9月26日、27日,10月2日驾驶豫S35912号公车办私事。潢川县纪委已给予唐建勇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个人退缴燃油费和车辆损耗费;对办公室主任涂海波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总工会副主任陈志明和负有监督责任的区总工会纪检组长黄启生进行约谈。
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办公室主任胡明炬工作时间看网络电视剧,责令胡明炬写出深刻检查,免去其纳税评估办公室主任职务,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三、违规收受礼品
根据新蔡县纪委的通报,2013年,新蔡县国土资源局练村镇国土资源所张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土地平整施工单位提供帮助,收受施工单位给予的草鱼19条,价值1727元。新蔡县纪委给予张勇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727元。
四、工作日午间饮酒
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民政局监察室主任、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庞耀红午间饮酒。经研究决定,给予庞耀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庞耀红县民政局监察室主任和县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五、违规大操大办
2015年1月11日至28日,虞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继勇未按规定到县纪委备案其子结婚事宜,且多次在该县两家酒店宴请同事、下属、邻居和战友,部分县级干部也参加了宴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2015年2月,商丘市纪委给予袁继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范文生、李修峰、沈其太、张修仲、路保安、李红云等6名参与婚宴的县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市通报批评;虞城县人大常委会按有关程序免去袁继勇副主任职务。
六、公款旅游
2013年7月,原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秘书长赵新章组织该局纪检组长马绍山,监管三科科长于水波、科员鲁梅玲,驾乘公车到万仙山景区旅游,并在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报销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1200元。2014年12月,原阳县纪委分别给予赵新章、马绍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于水波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鲁梅玲记过处分。
七、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2015年6月18日,周口市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赵兴昌邀请周口市交通局副调研员李照启,到管委会辖区某私人会所就餐。2015年8月24日,周口市纪委给予赵兴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照启党内警告处分。
八、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光山县交通局在2014年12月开支公款8800元购买茶叶;2015年上半年多次出现同城接待,且公务接待使用香烟。光山县纪委已给予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刘义新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李文静诫勉谈话。
九、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
淮滨县新华书店分别于2015年8月28日、9月7日在某超市违规购买购物卡26张,金额1.3万元。淮滨县纪委已责令县新华书店退回所发放购物卡款;给予县新华书店分管副经理邹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新华书店总经理王树月诫勉谈话。
十、违规报销
罗山县国土局国土资源费征收管理所报销的7桌餐费无派餐单。罗山县纪委已给予县国土局国土资源费征收管理所所长陈德远行政警告处分;分别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国土局副局长张玲、总工程师包君进行诫勉谈话。
十一、违反值班纪律
2015年10月1日,光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值班人员易善忠、齐楠华和一名退休人员在值班室打牌。光山县纪委已分别给予易善忠、齐楠华警告处分,责令二人写出深刻检查;对带班领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饶昱杰进行诫勉谈话。
十二、违规收费问题
彭城镇原社保科科长刘营军通过社区以每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10元价格,违规向低保户收取费用共计21250元,用于支出印刷、办公经费,给予刘营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5年2月26日下午,邯郸县卫生局9名工作人员未执行请假制度,违反了机关工作纪律。除对该9名工作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外,同时给予对疏于管理,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县卫生局副局长沃鹏飞、办公室副主任张文汇行政警告处分。
十四、刁难群众问题
大名县王村乡西赵庄村村民周某先后四次到王村派出所,为其孙子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王村派出所所长赵志军仍要求周某提供居住村开具证明等其他材料,故意刁难群众,未予办理,给予赵志军行政警告处分。
十五、扰乱公共秩序问题2014年12月18日下午,广平县平固店镇计生站工作人员赵征军在家饮酒后到北下堡村,与村民进行争吵、辱骂、啼哭,扰乱村委会换届选举会场秩序。给予赵征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平固店镇党委、政府对其做出停职检查处理。
十六、找人替考问题
2016年1月23日,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中,花石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周敬东,请该镇计生办副主任冯尧代其参加测试。2016年2月,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敬东行政警告处分,由花石镇对冯尧予以诫勉谈话。
十七、 公车未贴标识问题
2014年7月23日至24日,果洛州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专项检查时发现,班玛县发改与商务局、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等6个单位公务车辆未张贴标识,甘德县纪委对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版权所有@济源市安全生产网
主办: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电话:0391--6633041 | 邮编:459000 | 信箱:jyaqyj@163.com
技术支持:煜智网络@建议IE8以上浏览器查看 | 豫ICP备10201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