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

时间:2016-08-22 | 热度: | 来源:

7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

1.市委原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尚明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0148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组赴襄阳实地检查,市台办代襄阳市政府起草迎检汇报材料。汇报材料数据失实,代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发放的调查问卷回收率低。尚明洋身为市台办主要领导,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单位干部管理不严,工作标准不高,对代政府起草向上汇报材料把关不严,导致汇报材料数据失实,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负有领导责任。尚明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秀国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015217下午枣阳市政协正县级咨询员马全新驾驶公车为其妻扫墓,被网络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李秀国作为单位分管领导,管理不到位,造成公车私用,负有领导责任。李秀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保康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文学、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佳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015369日,保康县水务局下属水电设计院副院长马忠霆、工作人员季声祥、崔鹏在下乡期间午间饮酒并在公共场合“带彩”打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425日,县水务局给予季声祥、崔鹏二人记过处分;2015427日,县纪委给予马忠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文学和黄佳军分别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不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负有领导责任。陈文学、黄佳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枣阳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机关支部书记李明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0148月,枣阳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机关支部副书记邱荣霖、机关支部委员肖辉兵组织单位参训人员前往西安参加全国地方志业务培训班,培训后前往西安法门寺等景点游玩,并将游玩费用以差旅费的名义入账报销。2015427日,枣阳市纪委给予邱荣霖、肖辉兵二人党内警告处分。李明全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参训人员违规报销旅游费用的问题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明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谷城县城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光炬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015316,谷城县城建系统实有“吃空饷”人员60人,上报至省巡视组时只有10人。张光炬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欺骗上级组织、漏报瞒报数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负有主要责任。张光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南漳县九集镇石门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钟尚辉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01528,南漳县九集镇石门中心小学副校长孙家义违规操办结婚喜宴,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钟尚辉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管理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钟尚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襄阳市第二十四中学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宋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015212,市二十四中司机彭家国私自将单位已注销的牌照鄂FB4825挂上单位公车使用,被市纪委暗访组发现。宋强作为主管领导,对此事失察失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宋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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