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季度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管理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8-01-15 | 热度: | 来源: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第一季度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管理专项

执法行动的通知

 

鹤济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各矿井

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但随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多,特别是济源煤业一矿“11.12”透水事故造成2人死亡,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安全形势陡然严峻,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20号)、《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7〕53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安监管〔2017100)、《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53号文件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煤明电〔2017〕1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市安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管理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煤矿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顺利开展,市安监局成立济源市煤矿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长:李九军 

副组长:原继伟 

 员:王济宪   李国平  张东子  卞大壮   

赵文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煤炭安全监督管理科。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鹤济公司、济源煤业及各矿井要高度重视此次煤矿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相应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2018年3月31日,历时一个季度,组织开展全市煤矿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119

    鹤济公司、济源煤业公司及所属矿井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126日)

    鹤济公司、济源煤业分别组织所属矿井按照所定专项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的排查,认真落实整改。

执法检查阶段(2018129日至331日)

安监组织工作人员逐矿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照标准(详见附件),严格要求,对各矿井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三、主要任务

    以煤矿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三)安全生产教育情况;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定期自查情况;

(六)应急救援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备案、演练,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七)取得安全生产证照情况;

(八)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九)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情况;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十)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十一)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十三)建立领导带班管理制度,带班下井情况公示等情况;

(十四)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填绘反映实际的11种图纸情况;

(十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十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建设,管理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等。

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自查鹤济公司、济源煤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有一名分管副总直接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参加;各矿井由矿长亲自主持、安全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抽调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自查,确保取得实效。

)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矿井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分管业务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年度安全隐患检查办法及责任倒查办法,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加强日常监督考核。鹤济公司、济源煤业矿井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落实。各矿井要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做好各项记录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四)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各矿井要加强对矿井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结合近期事故教训进行学习,提高职工事故防范意识。矿井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防范事故的意识和能力,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按作业规程规定实施作业现象。

(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各煤炭企业及各矿井要明确专人,126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方案及自查自改情况,于4月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书面总结。

联系人:李国平    联系电话:0391-6838611

 箱:jysmtaqk@163.com

 

附件:济源市煤矿安全管理专项执法行动检查表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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