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煤矿2018年雨季 “三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08 | 热度: | 来源: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煤矿2018年雨季

“三防”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镇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济源鹤济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煤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7号)、《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煤矿2018年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豫煤明电﹝2018﹞39号)等要求,结合我市煤矿实际,切实做好我市煤矿2018年雨季“三防”工作,有效防范雨季期间煤矿水害事故,确保全市汛期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雨季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期、关键时期和特殊时期。近年来,我市强降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突发性、破坏性和不可预见性日益突出。面对极端天气随时可能发生的严峻形势,各煤炭企业及煤矿要高度重视雨季“三防”工作,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早安排、早部署的安全防范意识,超前部署安排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要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有针对性的雨季“三防”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紧盯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加大对矿井水情水害排查力度,落实各项预防性保障措施,在汛期到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煤矿防治水机构和防治水制度。健全探放水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健全探放水队伍,组织对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领导、机构、人员、预案和应急预案物资五落实,严防淹井、透水等水害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煤矿安全度汛

(二)要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雨季来临前必须全面检查矿井水泵、管路和供电等设备设施可靠性,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要保持完好,备品配件充足,并进行排水系统进行联合排水试验,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要求;要及时清理水仓,保证水仓容积符合规定;井下排水沟要及时疏通,水闸门、墙等防治水设施要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三)安装完善防雷电装置。认真做好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检查试验工作;对主变压器、下井电缆等供变电设施要按规定做预防性试验,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等要进行整定校验,确保灵敏可靠。

(四)要做好矿区职工宿舍、办公楼、厂房、绞车房、道路等地面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汛工作。对地面危房进行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建筑应采取加固、搬迁等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五)对矿井隐蔽致灾水害进行全面检查。煤炭企业对所属煤矿的老空区积水区、可疑积水区划定探水线、警戒线和禁采线,对矿井井田范围内构造、导水钻孔和含水层水等灾害因素提出警戒性预测方案,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

(六)加大防汛工作监管力度。各煤炭企业要立即组织对所属矿井开展汛期专项排查工作,对受洪水威胁和排水能力差、水文地质条件不清、井口标高低于地面历年最高洪水水位,有淹井危险的矿井,要坚决勒令停产撤人。

三、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能力

在雨季来临前,各煤炭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专门培训和应急演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防范应急能力。

(一)加强应急处置。各煤炭企业和所属煤矿要严格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井下紧急撤人制度;若遇暴雨、雷电等极端灾害天气时,各煤炭企业应立即通知所辖煤矿撤出井下全部工作人员至井底车场等安全地带。一旦发生灾害事件(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暴雨、雷电等极端灾害天气后,各煤矿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地面避雷设施、矿区排水沟渠、线下树、地面重要设施、防洪设施、地表塌裂缝等进行全面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矿井安全运行。

(二)加强信息联动。各煤炭企业要积极同气象、水利、防汛等有关部门联系,建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出现极端天气前要提前预警。

(三)加强应急处置。进一步强化煤矿汛期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审查和演练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演练,确保有效应对。

(四)做好防汛物资储备。要强化应急保障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做到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调度值班

    为加强对全市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市安监局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雨季“三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煤炭安监科。市安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391-6633878。各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导,认真研究部署汛期煤矿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要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机构,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资金充足、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到位。

    煤炭企业各煤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雨季“三防”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要加强井上、下巡查工作,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上下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各煤炭企业及各煤矿要高度重视雨季“三防”工作,积极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并5月25日前将具体工作安排和工程进度表(见附件); 9 月20 日前将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雨季“三防”工程完成情况、好的经验做法、雨季“三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建议等),报市安监煤炭安监科第二行政区8号楼8404室,联系电话:0391-683861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jysmtaqk@163.com

 

附件:2018年煤矿雨季“三防”工程进度情况表

 

 

 

                           2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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