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做好煤炭经营企业的环保攻坚工作。配合市散烧办(工商)、国土、发改、环保、质监等部门及有关各产业集聚区、镇政府等部门,对未落实全封闭防尘措施的煤炭经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正在建设、改造的煤炭经营企业,督促加快进度,按期完成。对完成建设、改造的煤炭经营企业,督促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完好。(责任科室:煤炭生产技术科,责任领导:原继伟)
三是做好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要配合环保、工信、国土、工商、住建、水利、交通、商务、食药监、农牧等部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和各镇(街道))等部门,做好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根据专家组研判,实行污染天气联动停产减排,轻度以上污染天气部分污染源停产或限产一半以上。(责任科室:监督管理一科、三科、四科、煤炭生产技术科等科室,责任领导:王清朝、孙同领、王延卫、原继伟)
四是做好城市大清洗活动。按照要求,配合创建办、住建、交通、环保等部门,做好城市大清洗活动。(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领导:苗军)
二、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沟通协调。为了确保我局决战100天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专门成立局决战100天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横向与市环保督察组等部门联络,纵向与各集聚区、镇政府及各有关企业联系,按照责任权限,加强分工合作。
组 长:李九军
成 员:苗 军 孙同领 王清朝 王延卫 原继伟
程 军 张善军 任春生 王济宪 李卫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炭生产技术科。
联 络 员:刘杰
联系电话:6838556
电子邮箱:jysmtsck@163.com
2. 加大宣传教育,明确工作责任。全局人员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刻认识全市决战100天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积极参与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3. 实施网格管理,强力推进实施。强化网格化监管的责任落实,各责任科室是分管范围内的网格责任主体,要严格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日常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督导、协调和检查,大力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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