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安委办〔2018〕20号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4月14日,省委书记王国生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做出重要批示:“安全生产没有淡季,必须抓细、抓小、抓实、抓早,防微杜渐,否则就会出大事情。”现就认真贯彻落实王国生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时刻警钟长鸣,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自觉
4月1日至13日,全省连续发生42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6人。省安委会办公室紧急发出《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8〕18号),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然而事故多发态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4月15日,郑州市金水区宏康路与香山路交叉口的康桥朗城工地发生一起水泥石块坠落伤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4月17日,置地建设集团在驻马店市遂平县进行“街道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因移动脚手架时不慎触碰到高压线,导致3人触电,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月17日,三门峡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开采)2名员工在6号采场(海拔438米平巷)作业时,发生冒顶片帮事故,造成2人死亡。全国“两会”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三中全会讲话中特别强调,机构改革期间,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部门,一定要始终绷紧神经,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保障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是一项政治任务。3月2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加强安全生产防范重特大事故视频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抓牢抓实各项重点工作,为推进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环境。4月4日,全省召开安全监管系统视频会议,传达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视频会议精神,部署二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上事故发生在机构改革期间,发生在各级全力促稳定、保安全的特殊时段,发生在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之后,说明个别市县、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力,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部署有漏洞、监管有盲区。从历史经验来看,当前这个时期我市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加之雨季即将来临,气候极不稳定,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我省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四个意识”,以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关于加强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打好事故防控主动仗
当前,正值汛期前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的关键时期,各类风险、隐患苗头已经出现。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未雨绸缪,紧密结合季节特征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全面加强防范。市住建局要认真分析近期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的深层次原因,逐建筑施工企业、逐施工工地组织拉网式排查整治,突出防坠落、防坍塌专项整治。同时,逐岗位逐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知识培训和风险警示教育,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市安监局一是在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深入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行一矿一策分级分类监管监察,严格落实水患排查和治理责任制,开展对采空区、尾矿库、排土场汛前安全检查,加强巡防监控;二是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继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三年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 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遇水、受潮、受高温影响,容易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的危险化学品,要实施重点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泄漏事故;市公安消防支队要深入组织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突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以及电线电器和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公安局和交通局要围绕"人、车、路、站场",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以包代管、违规挂靠等行为,严格落实车辆出入站安全检查手续,扎实开展旅游包车、班线客运、危险品运输和联网联控四个专项行动,加强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善临水临崖、坡陡弯急路段防护设施;市旅发委要加强对旅游公司、旅游包车安全监管,严禁设备“带病”运行,非法营运。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举一反三,加强风险防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
三、落实防控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为推动各级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市政府安委会已经修订了《济源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办法》、《济源市2018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济源市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实施办法》等工作规范,市政府安委会21个督查组每周督查一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控责任。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强化监管执法、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一是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查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加大企业违法成本。二是要强化督查检查。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防控责任,切实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检查和落实工作;分管负责领导要主动担当、敢于负责。市政府安委会21个综合督导组和各行业专项督导组,近期要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对去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问题较多地方全面会诊,彻底整治。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刻汲取我省及我市相关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做好措施应对,防范安全事故。对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责成立即纠正;对问题集中、造成事故的,市政府安委会要进行警示约谈,严肃问责。
版权所有@济源市安全生产网
主办: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电话:0391--6633041 | 邮编:459000 | 信箱:jyaqyj@163.com
技术支持:煜智网络@建议IE8以上浏览器查看 | 豫ICP备10201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