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安全“十不准”

时间:2018-07-16 | 热度: | 来源:
1. 非持证电工不准装接电器设备。
2. 任何人不准玩弄电器设备和开关。
3. 破损的电器设备应及时调换,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器设备。
4. 不准利用电热和灯泡取暖。
5. 设备检修切断电源时,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器设备,或合上拔去的熔断器。
6. 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器设备。
7. 熔断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 不办任何手续,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进行打桩和动土。
9.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按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10. 雷雨天气,不准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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